设定依据: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》、《黑龙江省<再就业优惠证>发放使用管理办法》
收费标准:本项不收费
数 量:无数量限制
审批时限:20日
审批程序:申请办理《再就业优惠证》人员名单公示7日,材料审核、《再就业优惠证》办理8日,《再就业优惠证》发放5日。
申报材料:
(1)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;
(2)一寸免冠照片3张;
(3)下岗证明;
(4)原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