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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
设定依据: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(全国人大2004年4月6日修订)第九条;
二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(2007年商务部令第14号)第二条、第四条。
申请条件:企业的备案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。
办理材料:
(1)变更申请;
(2)填写“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”空白表(下载地址:http://iecms.ec.com.cn/iecms/index.jsp),并加盖企业公章;
(3)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、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;交回原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或《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;
办理地点:抚远县商务局 对外贸易科
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8:30-17:00)
联系电话:0454-2132434
注:商务局在受理变更申请后,将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新的《登记表》,企业凭《登记表》在30个工作日内到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外管、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