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7年10月25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郑翔云为市教育体育局局长;
郑 伟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。
决定免去:
张洪舜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;
王忠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任命:
焦淼磊为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;
吴立超为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。
免去:
梁晓东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职务。